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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业务转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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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96长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业务转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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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2-06-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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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业务转让牌照  李金婵  13811195680

 

本文根据目前行业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模板及出具注意事项作出归纳与总结,以期提供参考

 

申请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程序

出具说明:

主办律师应在此处充分说明申请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通知、股权对外转让股东会决议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情况、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情况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

出具说明:

1)若控股股东系法人的,建议主办律师在充分核查控股股东工商内档资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披露该法人的基本信息(可以用表格形式);

2)若控股股东系法人的,主办律师还应披露该控股股东是否登记为私募管理人或系其他金融机构,并取得相关资质情况;

3)若控股股东系自然人的,应披露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情况;

4)因目前中基协不接受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若控股股东变更导致实际控制人亦发生变动的,还应披露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作出了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股东会决议,且已在公司所属登记主管部门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向所有投资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后主营业务无变化,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未发生改变。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运营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出具说明:主办律师应根据申请机构的实际情况,披露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变动后,高管情况的变化。对于结论性意见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申请机构的实际情况出具。

 

可做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代发产品保壳

私募备案牌照的收购及转让

重大和非重大事项变更

变更和入会法律意见书登记

法律意见书和商业计划书

管理人三大系统日常维护

提供私募高管人员(法人、风控、基金/投资经理)

管理人定期自查、出自查报告

 

我是经典世纪集团私募部经理 李金婵   1381119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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